(一)预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
1.总务处每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、火险隐患情况,做好记录并做好日常维修维护,加强对安保人员、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,提高意识,防患于未燃,警钟长鸣。(责任人:总务主任)
2.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(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)并组织人员指挥现场救灾,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中心(组长或副组长)。
3.若发现重大火警时,应立即呼救、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,并在火场附近维护秩序,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。(责任人:发现者)
4.遇到火灾时,安全事故中心人员应迅速有组织、有秩序地疏散师生,撤离到安全区域,并由责任人负责做好师生的安抚工作(责任人:组长指挥,副组长安全管理,年级组长协调)
5.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,在进行灭火的同时,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,防止火势蔓延。(责任人:总务主任、保安人员)
6.如出现师生被大火围困现象,应耐心指导被困师生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,及时判断,早做决定,找准时机,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发现者可采取必要的救援行动,在第一时间内将被困者救出。
7.如果出现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,应积极做好师生或家长的安抚工作,慰问等处置工作。(校领导、校区主任、班主任、科任老师)
8.对在火灾中受伤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送到专门医院进行救治,通知家属。(责任人:总务处、校医、相关班主任)
9.在做好抢救、救援工作的同时,应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,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。(责任人:教导处和年级组长)
10.对火灾情况严重的,安全中心组长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。(责任人:集团办公室)
11.对火灾安全事故进行事故查因,总结经验,做好安全整改工作,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等。(责任人:安全中心管理领导小组)